客戶質疑昆明搬家公司坐地起價說好500元變成2200元
客戶質疑昆明搬家公司坐地起價說好500元變成2200元
“談好的價格是500元,東西還沒搬完就要求漲價到1000元”,市民涂女士近日向本報反映,她聯(lián)系昆明搬家公司為自己所在的公司由昆明到大理下關送一批貨物。貨物到下關后,雙方因服務價格產生分歧,原本一天的工作量拖至兩天。
涂女士告訴記者,2017年12月30日她通過58同城找到昆明搬家公司(又稱吉祥搬家公司)為公司發(fā)送貨物。按照約定,行程由昆明到大理下關某小區(qū),搬運師傅與涂女士公司的司機師傅負責承運任務,預計當晚完成搬運。12月31日22:00左右,貨物被運至小區(qū),但此時搬運師傅突然向司機索要1000元費用。涂女士得知后,立刻與搬家公司聯(lián)系?!罢f好的500元,怎么又成了1000元?”涂女士與搬家公司發(fā)生口角。
因為價格分歧,搬家公司沒有按照約定將貨物搬運上樓。貨物從12月31日22:00滯留到1月1日。其間,雙方一度爭吵激烈,并撥打110協(xié)調。由于貨物滯留,搬家公司負責人提出由1000元服務費加至2200元。涂女士一方無奈繳納2200元服務費。
近日,記者聯(lián)系到搬家公司負責人詢問詳情。針對涂女士的質疑,對方解釋稱:“客戶來問,搬家公司都是先報個基礎服務價,再根據具體情況調價。”正式執(zhí)行搬運任務時,搬運師傅才發(fā)現(xiàn)貨物里面含有石頭之類的超重物品。從樓下搬運至樓上這項服務,也不包含在500元的基礎服務費里。此外,由于雙方產生糾紛,5名搬家公司員工的工作時間也由一天延長至兩天,也應納入服務費中。對此,涂女士質疑:“我一開始就向搬家公司說明貨物里有石頭,此外對方也承諾‘貨物上樓’包含在基礎業(yè)務里,怎么這些都成了要價理由了?”目前,雙方仍在協(xié)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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